关于“十一”国庆节放假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9-28 阅读数:128
各单位:
根据宁夏大学校长办公室通知精神, 现将我院调整“十一”国庆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0月1日~10月3日全院放假; 10月4日(星期日)上课、上班。
二、10月4日(星期日)上10月2日(星期五)的课程。9月26日(星期六)、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10月11日(星期日)正常休息,“十一”未休假期安排在2010年寒假予以补休。
三、参加学校“祖国万岁”教职工歌咏比赛的排练及比赛时间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放假前,各单位要认真检查安全情况,锁好门窗,关闭各类电源开关。
五、放假期间,各单位要明确安全责任人,配合保卫处做好安全稳定工作;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巡逻检查及门卫管理工作,封闭部分出口,有效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同时要注意做好防盗、防火等工作;团委制定“十一”假期活动方案,并组织在校学生积极参加;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严禁组织集体外出旅游;各系要确定专人每天向学生处报告学生情况,并于9月30日前将留校学生名单报学生处;后勤保障处要做好放假期间学生住宿管理和饮食服务工作,严格公寓、宿舍楼门值班和住宿管理制度。
六、从即日起,师生凭有效证件出入校园,保卫值班人员要严格检查有效证件。
七、各单位要做好师生员工的教育引导工作,增强广大师生员工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自我保护意识。
八、10月3日下午2:30,院领导组织各单位负责人检查学生返校及开课前准备情况;学生处晚上检查学生到校情况;10月4日上午学院办公室、教务处对上班、开课运行情况组织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