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教职工开通宁夏银行“个人账户信息通”业务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05-20 阅读数:106
各单位:
为了使我院教职工及时了解本人工资账户的变动情况,学院决定为全体教职工(除校派人员)开通宁夏银行“个人账户信息通”业务,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业务办理费用由学院承担;
2.请各系到计划统计财务处领取“宁夏银行账户信息开通申请表”,并于5月26日前将纸质及电子版报计划统计财务处;
3.请各部门的员工到计划统计财务处进行登记;
4.已办理了宁夏银行“个人账户信息通”业务的教职工只需在填表时标注已办理即可。
特此通知!
计划统计财务处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