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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年终决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5-11-20  阅读数:52

为了及时准确地编报2015年财务决算报告,全面、系统地反映我院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情况,现将本年度财务决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算时间:20151220日至20151231计划统计财务处停止对外办公,集中进行银行对账、调整账目、归集报表数据、开设下年新账等事项。201614日开始正常办理对外业务。请各单位根据工作情况,安排好经费支出。

二、决算工作安排:

(一)清理上缴各类收入:凡有收入的单位请于1220日前及时足额上缴学校计划统计财务处,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禁截留、坐支、挪用,以及私设账外账。

1、各单位及时清缴本科生学费、住宿费;

2、后勤保障处负责租赁费、水电费、车运费、采暖费等各类收入的及时清收;

3、学生处、教务处应对本年度申请的财政补助收入进行核对及支付,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二)固定资产、办公等低值易耗品的核对:后勤保障处具体负责实物资产的账账核对、账实核对工作。

1、账账核对:包括2015年固定资产、办公等低值易耗品与计划统计财务处核对账面数据,保证账账相符;

2、账实核对:后勤保障处下发2015年固定资产明细,请各单位于1220日前完成固定资产的实物盘点工作,并将实物盘点表经资产管理员及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返回后勤保障处,保证账实相符。

(三)图书资料的核对上账:图书馆具体负责图书资料的实物盘点,并提供2015年度图书资料购入清单,计划统计财务处依此入账。

(四)校医院账务核对:后勤保障处负责同计划统计财务处核对本年度学院医院收支账务。

(五)校园卡账务核对:后勤保障处负责同计划统计财务处核对本年度校园卡收支账务。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除财政补助收入之外,本年度结余经费不再结转下年使用;

(二)2015年前的发票及2015年入库的资产务必在年内报销,原则上不跨年报账。 

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安排,协助我处做好年终决算工作。

联系人:滑琴   宋丹玮    

联系电话:2062050

 

                                            计划统计财务处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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