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年终决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5-11-20 阅读数:52
为了及时准确地编报2015年财务决算报告,全面、系统地反映我院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情况,现将本年度财务决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算时间:2015年12月20日至2015年12月31日计划统计财务处停止对外办公,集中进行银行对账、调整账目、归集报表数据、开设下年新账等事项。2016年1月4日开始正常办理对外业务。请各单位根据工作情况,安排好经费支出。
二、决算工作安排:
(一)清理上缴各类收入:凡有收入的单位请于12月20日前及时足额上缴学校计划统计财务处,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禁截留、坐支、挪用,以及私设账外账。
1、各单位及时清缴本科生学费、住宿费;
2、后勤保障处负责租赁费、水电费、车运费、采暖费等各类收入的及时清收;
3、学生处、教务处应对本年度申请的财政补助收入进行核对及支付,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二)固定资产、办公等低值易耗品的核对:后勤保障处具体负责实物资产的账账核对、账实核对工作。
1、账账核对:包括2015年固定资产、办公等低值易耗品与计划统计财务处核对账面数据,保证账账相符;
2、账实核对:后勤保障处下发2015年固定资产明细,请各单位于12月20日前完成固定资产的实物盘点工作,并将实物盘点表经资产管理员及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返回后勤保障处,保证账实相符。
(三)图书资料的核对上账:图书馆具体负责图书资料的实物盘点,并提供2015年度图书资料购入清单,计划统计财务处依此入账。
(四)校医院账务核对:后勤保障处负责同计划统计财务处核对本年度学院医院收支账务。
(五)校园卡账务核对:后勤保障处负责同计划统计财务处核对本年度校园卡收支账务。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除财政补助收入之外,本年度结余经费不再结转下年使用;
(二)2015年前的发票及2015年入库的资产务必在年内报销,原则上不跨年报账。
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安排,协助我处做好年终决算工作。
联系人:滑琴 宋丹玮
联系电话:2062050
计划统计财务处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