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规范校园机动车辆停放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5-09-08  阅读数:55

开学以来校园乱停乱放车辆较为普遍,严重影响了校园的校容校貌。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教工车辆安全管理,合理利用校园停车场的资源,规范校园机动车停放秩序,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创造良好的校园交通安全环境,创建文明和谐校园,维护正常的校园交通秩序和良好的校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园内停车场是学院公务活动、教职工上下班等机动车辆停放的专用场所。所有停放车辆必须持有365玩球官方正版下载内部通行证。一切进入校园的车辆均应在停车场停放。

二、停车场分别为:行政办公楼前西侧、中心区综合楼前、北区大门口、中心区北口等校园内划有停车位的部位。特殊情况保卫处可划定临时停放位置。校园停车场由保卫处统一管理。

三、未划停车位的校园路面、绿化带、广场等严禁停车。各部门、系要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学院管理规定。

四、对违章停放车辆的,违停一次者保卫处将对车主予以告知、纠正;二次以上者,对车辆牌号等相关信息在校园网上通报;屡次违停者,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改正的,保卫处予以吊扣《校园机动车通行证》,并拒绝进入校园。

五、进入停车场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在校园行驶的车辆严禁鸣笛,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按照交通标示行驶,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在指定的位置停放,不得占用其他车位或一车多占。

六、车辆进场停妥后,车主应关锁好门窗。贵重物品随身携带,防止失窃。停车场仅提供停车,不负责看管。

七、外单位车辆不得在停车场过夜。

八、本规定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九、本规定自2015年9月14日起执行。

请各部门、教职工相互转告,认真遵照执行,共同维护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交通秩序和美好的校园环境。

 

 

 

                                             保卫处

                                           2015年9月8日

 

XML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