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的通知要求,我院将于9月23日参加全区统一防空警报试鸣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鸣时间
9月23日上午10:00至10:30
二、有关要求
(一)各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切实把试鸣日期和时间传达到每一位师生员工。
(二)各系、各部门做好组织引导工作,防止造成错觉,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三)各系、各部门要结合防空警报试鸣,普遍进行一次群众性国防和人防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切实做到居安思危,防患未然。
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