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7-03-30 阅读数:38
4月4日是我国传统节日清明节,根据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4月2日(星期日)—4月4日(星期二)全院放假调休共三天。
二、4月1日(星期六)上班上课,补上4月3日(星期一)的课程。
三、放假前各单位要做好师生节假日安全教育工作,认真检查安全情况,锁好门窗,关闭各类电源开关;放假期间,不得组织集体外出旅游;团委及各系要安排好放假期间在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后勤保障处要做好放假期间学生住宿管理和饮食等后勤服务工作,严格公寓楼、门卫值班和住宿管理制度;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巡逻检查及门卫管理工作,加强放假期间的值班及值班检查工作。
四、4月5日(星期三)正常上班、上课。请学生处对学生到校情况,教务处对教师上课情况,人事处对行政人员上班情况进行检查。
学院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