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院2014级学生公寓物品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05-30 阅读数:53
根据学院2014级学生毕业工作的安排,为确保2014级学生有序的办理离校手续,现就做好2014级学生公寓物品验收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物品验收时间
2018年5月29日—2018年6月4日。
二、物品验收要求
1.验收前,2014级学生应先将自己的物品整理保管好,并把寝室打扫干净,若有损坏的物品各宿舍在搬离之前报楼管处进行维修(费用自理)。
2.宿舍内所有物品的验收以宿舍为单位进行现场验收,具体工作由银川市卫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
三、物品验收方法
1.银川市卫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组织人员分楼进行验收,验收期间宿舍全体人员在各自宿舍内集合并联系宿管人员组织验收,验收时间:8:00—17:00。
2.按照物品验收单中所列财产进行验收,如有财产损坏的则按照学院研究通过的财产价格赔偿方案办理相关手续(见《财产赔偿价格表》)。
3.若需赔偿先到后勤保障处物业管理部赵老师处办理赔偿手续,后凭《财产验收表》办理离校手续。
特此通知。
后勤保障处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