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09-27 阅读数:826
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相关精神,现将国庆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0月1日—7日全院放假,10月8日(星期一)上班、上课。
二、具体要求
(一)放假前,各单位要“从严、从细、从实”做好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提醒师生锁好门窗、关闭电源,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二)各单位要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假期间不得组织教职工、学生集体外出旅游等活动。各单位负责人要及时掌握本单位教职工外出情况,学生辅导员要及时掌握学生外出情况。
(三)团委和各系安排好放假期间在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四)后勤保障处要“按时、保质、扎实、细致”做好节假日期间的餐饮等保障工作,特别是要严格公寓楼门卫值班和住宿管理,要及时、主动做好水、电、洗浴等服务保障工作。
(五)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巡逻、门卫管理以及值班工作,各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综治委、保卫处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六)10月8日,学生处对学生到校情况,教务处对教师上课情况,人事处对行政人员上班情况进行检查。
学院办公室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