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假期安全提示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9-04-04 阅读数:277
各位师生:
清明节假期将至,为保证广大师生假期的生命财产安全,保卫处提示广大师生要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避免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
一、加强治安防范措施,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各部门(系)要做好对本部门(系)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醒广大师生员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各类盗窃、诈骗及其他治安案件的发生;师生离开办公室或宿舍时请锁门关窗,办公室和宿舍内不要存留大额现金或贵重物品;涉及财务业务重点单位,要按行业管理规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各部门(系)要做好师生的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要提醒广大师生避免夜间或凌晨行走在偏僻街巷;拒绝陌生人进入宿舍或办公室。
各部门(系)要做好假期前的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整改并通报发现的安全隐患。
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谨防网络电信诈骗
不要相信“冒充领导或警察”、“电话欠费”、“电话涉嫌洗钱犯罪”、虚假中奖、银联卡透支、通知退费退税、订退或转让票、高薪招聘、网银升级、冒充亲友借钱、虚假股票信息、引诱汇款、网络购物交易、高息融资、网络交友、冒充老师汇款等类型的诈骗;不要轻信不明对象的可疑信息、电话,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树立正确消费观念,远离校园网贷。
三、提高防火安全意识,避免各类火灾发生
办公室、实验室、学生宿舍及相关场所要保证人走电断;要及时清理学生公寓阳台上的易燃杂物;宿舍内不得使用明火;不得私拉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或设备。扫墓时,自觉遵守墓地管理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和防火管理规定,倡导文明扫墓,保护生态环境。
四、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出行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规范驾车,不开超速车、不开斗气车、不酒后驾车;行人过马路要注意红绿灯,要走斑马线,学院中心区到北区请走天桥,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保卫处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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