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宁夏第五届“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9-06-12 阅读数:437
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激发学院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学院创新创业成果,选拔优秀项目参加区级、国家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企业合作对接平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选拔赛的通知》精神,学院决定举办宁夏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 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助力“互联网+高等教育”建设,深化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把大赛作为推动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抓手,引导学院学子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以宁夏“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为契机,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的形成,努力形成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大赛组委会
主 任: 刘军红
副主任:何振华 刘晞平 刘锐 齐鹏 董小焕 马海兴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高效物流、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五、 参赛项目注意事项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比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六、 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 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的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所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 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内以内的毕业生(2014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 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内以内的毕业生(2014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七、 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4日。
2.初赛:2019年6月5日至6月10日,采取网络评审。
3.总决赛:2019年6月10日至6月27日,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区级时间:2019年7月上旬。
5.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学院经费支持入围全国总决赛的团队参赛。
八、 总决赛参赛形式及作品要求
1.本次大赛采用分类分组参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比赛采用团队展示、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每个项目团队答辩时间不超过8分钟,5分钟团队展示及项目汇报和3分钟评委提问。
2.参赛团队需要准备答辩PPT和商业计划书一式5份。
3.注意事项:
(1)禁止借用他人项目、购买作品参赛。
(2)已获前几届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再报名参赛。
九、奖项设置
高教主赛道设7个金奖、14个银奖、21个铜奖,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赛道设金奖3个、银奖6个、铜奖9个,设“乡村振兴奖”“精准扶贫奖”各1个。设优秀指导教师奖。365玩球官方正版下载决赛金奖项目的指导教师将获得院赛优秀指导教师奖。大赛组委会将为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
十、激励政策
为进一步提高师生参赛积极性,获奖学生和指导老师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设立“优秀集体奖”,办法如下;各系完成报名基础数量奖励3000元,超出基础数量十项奖励100元,入围总决赛60个项目数量每一项目奖励100元,总体奖励金额上限为5000元。奖励资金用于确定进入区赛和国赛的“备赛项目”研究经费支持。
指导学生项目荣获自治区决赛金奖的教师,可优先申报自治区级本科教改项目,不占用学院推荐名额;指导学生项目荣获国赛金奖的教师,可优先申报自治区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不占用学院推荐名额。
系别 | 数量分配 |
经济管理科学系 | 200 |
计算机科学系 | 200 |
文法外语系 | 120 |
工程与应用科学系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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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2日